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政策制定,指导、组织、监督学校学风建设日常工作,协助学术道德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成员: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院(系)等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学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其工作包括:(1)每学期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2)每学年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或检查;(3)每学年听取一次各教学单位关于学风建设的专题汇报,对各教学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一次评估,评选出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总结和表彰。
(二)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学办、分团委、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其工作包括:(1)坚持对学生晨读、晨练和晚自习进行检查;(2)规范课堂行为管理,严格课堂考勤,严肃课堂纪律;(3)每学期听取一次班级学风建设的专题汇报;(4)每学期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5)每学年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6)每学年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奖励在学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
(三)学生督查工作组
1.校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学校学风建设学生督查工作组,由校团委负责指导安排,采取集中督查与长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工作职责:(1)对各院学生的上课纪律进行检查;(2)不定期检查晚自习班级纪律情况;(3)深入教室、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并撰写学风状况调查报告;(4)编写以院系为单位《学风督查通报》并报学工处。
2.院学风建设学生督查工作组由院学生会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组成。学风督查方案及方式由各院自行制定,并报院团委、学工办备案。
工作职责:(1)检查本院(系)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并进行登记、公布;(2)检查本院(系)班级晚自习学生情况;(3)检查本院(系)学生公寓的学生自习学习情况;(4)了解本院(系)学生学习状况,并及时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5)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督导;(6)统计学生的旷课情况(以班级为单位),并进行公布、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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